約法三章成語故事_成語“約法三章”的典故出處和主人公是誰?


【釋義】

約:協商。

章:條目。

這則成語的意思是指共同議定三條法律。

【用法】

後來泛指制訂必須遵守的規章條款。

【出處】

這則成語出自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:“與父老約法三章耳,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”

【成語故事】

公元前206年,劉邦率大軍攻入關中,駐軍灞上。當時,秦朝權臣趙高逼即位不久的秦二世胡亥自殺,立胡亥的侄兒子嬰為秦王。很快,趙高又被子嬰設計殺死。子嬰後來向劉邦投降。子嬰投降後,劉邦沒有將他殺掉,他認為那樣做會失掉人心。劉邦進咸陽後,本想住進豪華的王宮裡,可他的心腹張良和樊噲勸誡他不要那樣做。劉邦接受了他們的建議,傳令封閉王宮,並留下了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許多財寶的庫房。然後,還軍灞上。為了取得民心,劉邦召來關中各縣父老、豪傑,向他們鄭重地宣佈道:“秦朝的嚴刑苛法把大傢害苦了,應該全部廢除。現在我和眾位約定,不管是誰,都要遵守三條法律,即:殺人者要處死,傷人者要抵罪,盜竊者也要被判有罪。”大傢都非常擁護約法三章。劉邦又派出許多人到各縣各鄉去宣傳這三條法律。百姓們都熱烈支持,紛紛取出牛羊酒食來犒勞劉邦的軍隊。劉邦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,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擁護,最後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漢王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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